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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以及港、澳、台人士申请深圳工作就业签证、居留许可申请须

 外国人以及港、澳、台人士申请深圳工作就业签证、居留许可申请须知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政府对于外国人(包括港、澳、台人士)在大陆境内工作实行就业许可制度,即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按照政府的要求,向深圳市劳动局及公安局等政府部门办理就业、居留许可等手续。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许可制度分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办职业签证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许可证件三个方面。经就业许可同意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入境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一般情况下,外国人(即申请人)须是深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驻深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本公司为方便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就业,以协助外国人士办理深圳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现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持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提供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深圳常驻代表处登记证原件;

2、批准证书(若为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该项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办公场地的房屋租赁合同书;

5、个人照片8张;

6、护照原件;

7、外国人履历证明;

8、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先向深圳市口岸医院办理体检证明;

2、申请人须提供个人在深圳的住宿证明;

3、申请人配合向劳动局申请就业许可证书;

4、申请人凭就业许可证书向公安部门申请谈话笔录及就业许可签证批复;

5、申请人凭公安部门申请谈话笔录及就业许可签证批复向劳动部门领取就业许可证;

6、申请人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正式居留签证。

四、办理时间:30工作日

五、证件有效期限:一年